一開始,有人經常宣示,不是沒錢,也非不願意奉獻社會公器,只因社會公器負責人帳目不清,只要負責人把帳目弄清楚了,他的獻金自然會到位! 可是,諷刺的是,自己都已變成社會公器的負責人了 ,不但仍看不到到他的獻金,尤有甚者,更改口說短期內不願、也不會投入任何獻金!
為了提昇競爭力,不得不順應潮流,配合把搶到手的社會公器正名,然而,卻被迫答應監管單位的要求,必需增建空間設施,才得以放行的附帶條件。關切社會公器權益的人,則好奇“究竟建設的錢要從那裡來?!”
究竟錢要從那裡來?無非:(1)社會公器負責人回心轉意,願意獻金了!(2)找其他認同者帶獻金來!亦或,(3)向金融機構擴大借款,把借債留給社會公器去長久背負與清償!
若能採取第(1)、(2)種方式,皆是功德一樁,福必祐萬代子孫!然而,讓大家所擔憂與唾棄的,將是第(3)種方式,尤其,若還潛藏著意圖灌水謀利的問題的話,則豈非存心要把社會公器當俎上肉?!
果真如是,則除了“天地豈能包容?”的天理昭彰問題外;曾經為該社會公器打拚,才致使負債指數得以進入合理與安全範圍的團隊成員,豈能接受他們的努力成果,竟被人轉化為可以利用來擴大負債,藉以洗錢營私的惡行空間!縱使能神通廣大逃脫法律的制裁,何況未必!尤其,生既沒帶來,死亦帶不去,所為者何?
為了不致到頭來遺臭萬萬年,主其事者實宜懸崖三思而勒馬!
2008年6月13日 星期五
天地豈能包容?
張貼者:
Fuyih
於
6/13/2008 02:22:00 下午
標籤: 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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