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貪汙的前總統陳水扁,昨天移審高等法院後羈押庭中,一再強調他沒有貪汙的主觀犯意,也沒有客觀犯罪行為,一審判決指控他職務上的收賄,與事實完全不符,陳水扁自嘲:「我怎麼這麼落衰,這麼被看不起!」
其實,一個人如果靦不知恥,更無絲毫悔意,《這麼被看不起!》是必然的結果!而,社會的《是非》不可模糊、社會的《公義》一定要維護!這是社會能否持續《向前走》的要件!
2009年9月25日 星期五
《知恥》才會被看得起!
張貼者:
Fuyih
於
9/25/2009 09:20:00 上午
標籤: 廉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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