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9日 星期二

賞罰理當嚴明

在日前彈劾未成,監察院今(19)日二度開會審查後決議,以8比3彈劾最高法院檢察總長陳聰明,彈劾文認定陳聰明在陳水扁相關案件調查中,廢弛職 務、違失情節嚴重,依監察法第14條以7比4作成急速救濟之附帶決議,監委李復甸說, 應移請其直屬主管長官處理,陳聰明如未調離現職,特偵組無法偵辦相關案情,法務部若不處理則為失職。【 記者王宗銘/台北報導】

如此的二度開會審查後決議,似乎與社會的期盼較接近,終究賞罰理當嚴明,政府的威信才能獲得公信!

2 則留言:

  1. 我已將你的BLOG分享舊識,千古文章,不只自知,人在萬里外,不克親赴靈前,謹此遙祭.......

    回覆刪除
  2. 施校長,我們會永遠懷念您....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