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4日 星期四

怎把到手的幸福當材燒?

 
怎把到手的幸福當材燒?是無知?是迷失?亦或不知珍惜
   
無意中加諸他人的傷感一次已夠了!再次、三次的話,那可就不必了!一次可被包容,再次可被忍耐,三次就難能被諒解了!
   
人與人之間是相對待的,若一而再地讓人傷感,終究是難能被諒解的!如果彼此的相處,已無可珍惜,那必然的結果會就是「朋友,珍重了,好自為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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