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日 星期三

道德與司法的糾葛

司法的目的應該是悍衛是非,而是非的基礎理應建立在道德的認知與社會公義之上。再完美的法律,若欠缺具有道德勇氣的司法人員,無法彰顯社會公義,終究還是畫餅充飢、美夢一場!

固然人在做、天在看,如果大家皆心存僥倖,連執法人員亦復如是,當然道德會淪喪、社會公義會不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