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0日 星期五

『海角七億』= 『貪污 』+ 『叛國』

 
如果『海角七億』是利用職權污來的『節餘款』,準備用來『建國』用的!那不等同當事人既『貪污』又『叛國』?實在是既吃裏又扒外啊!
   
『貪污』已破壞了對『廉政』的期待,若『貪污』的目的,是利用總統的職權做掩護,進行累積『叛國』用的基金,則豈不又涉及『內亂與外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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