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7日 星期三

有何好不服氣的?!

     前總統陳水扁不 服被台北地院裁定羈押,向高院提出抗告,高院審理後裁定駁回抗告,主要理由在於高院法官認為台北地院裁定羈押陳水扁並無不當中途換法官之事也完全符合北 院分案要點,加上陳水扁犯罪嫌疑重大仍有逃亡之虞,因而裁定抗告駁回,法官也諭知全案羈押部分已經確定,陳水扁不得再抗告(黃進恭報導)
   
其實,阿扁有何好不服氣的?!既然敢作,就要敢當!越玩弄司法,越會被看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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