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0日 星期六

阿扁自貶?!

位在華府的美國軍事上訴法院於星期二宣布,對陳水扁所提的案子沒有管轄權,所以不予受理。美國軍事上訴法院今天表示,陳水扁沒有「控告」美國政府,而是向美國政府「陳情請願」,尋求救濟(request relief)請求美國訴法院下令馬英九總統撤銷對他的無期徒刑判決,並且立即釋放他

陳水扁在陳情書中說,他是美國軍政府的代理人,八年總統任內,他其實是美國軍政府在台灣的行政長官,始終服從美國軍政府的旨意,在許多事上接受美國在台協會主席的指示。

陳水扁說,在台灣,美國軍政府是最高權力機構,他就是這個最高權力機構的代理人。唯有危急時刻,他才會證實軍政府的存在,而現在正是關鍵時刻,所以他要求美國軍政府出面干預,保護他。

陳水扁說,他不談台灣的主權,只要求軍事法院責成軍政府做到下列幾件事。第一,承認他的代理人身份;第二,承認他的所作所為都根據這個代理人身份;第三,指示現任的行政長官馬英九撤銷對他的無期徒刑判決,並還他自由。

美國軍事上訴法院表示,國家元首自貶身價,變成占領區的行政長官,法院從來沒看過這種事。【2009-10-10中廣新聞/劉芳】

古人說的『無恥之恥是為賊』,大概莫過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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